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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缮(应急指挥中心1间办公和2间宿舍)-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TDJL-2023103101 成交金额
招标单位 潮州*******理局 招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
深圳*********公司
中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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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缮(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宿舍)-工程监理
  • 采购项目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缮(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宿舍)-工程监理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业主:
    ****市****区应急管理局
  • 服务机构:
    ****
  • 合同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缮(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宿舍)-工程监理
  • 合同编号:
    *************************
  • 合同总金额:
    ¥*,***.**元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对****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缮工程(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宿舍)项目进行实施全程监理工作,派人进场监督,把关工程质量最终出具质量评估报告等服务成果。项目位于****市****区应急管理局。
  • 合同附件

****市****区应急管理局
****-**-**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监理合同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维(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
工程名称:宿舍)
工程地点:****省****市****区应急管理局
委托人
****市****区应急管理局
监理人
****
****年*月*日
同合星盘纸
第*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市****区应急管理局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
监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
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修售(应急指挥中心*间办公和*间宿舍)
*.工程地点:****市****区应急管理局
*.工程规模:主要改造内容: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修给等
*.工程类别:修给工程
工程等级:
*.投资性质:
*.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元(大写:县
***任****元*角*分)
*.其它:
*、词语含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工程****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无
*.装修改造工程:无
*.市政工程:无
*.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期限:
*.施工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日历天;
*、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式:
*监理酬金的计取,可采取下列方式计取:
根据双方约定,本次监理酬金为:¥****.**元(大写:**圆整)
*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
*、付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定案后*周内付清。
*因工作需要,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款项,****授权委
托分公司“********分公司”收取并开具发票
*、双方承诺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能办理相关工程备案信息。
设施,并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备、间有限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乐工程局育
*、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深圳市腾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彩塘支行
账号: 账号:*******************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彩塘支行
账号:账号:*******************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第*部分通用条件
、定义与解释
第*条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
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工程”是指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委托人”是指监理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监理人”是指监理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
合法的继承人。
*.*“监理”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约定,代表委托人对工程
的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施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
督,参与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招标、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
务。
*.*“正常工作”是指监理合同订立时约定的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和范围内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监理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主持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成为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指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
部分职责,并按照《深圳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成为深圳市
监理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深圳市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对于*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仅担任*项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不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某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或某监理
业务工作,并按照《深圳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成为深圳市
监理工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深圳市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某项具体监理工作业
务,并按照《深圳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成为深圳市监理工
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深圳市监理员。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监理合同
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
约酬金额。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方”是指除委托人
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天”是指*天*时至第*天*时的时间
*.**“月”是指按公历从*个月中任何*天开始的*个公历月时间。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监理合同时不可预见,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不
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条解释
*.*监理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种及以上语言文字
时,应以中文为准。
*.*组成监理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您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
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件及附录*、附录*;
(*).通用条件;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
为准。
、监理人的义务
第*条****范围与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
除《专用条件》另有特别约定外,****范围与****工作包括:
(*)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次工地会议*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
理实施细则;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符合性;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
件的质量的抽样送检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样送检过程进
行现场见证。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的重要工序及部
位,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发现*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时,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发现重大工程
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时,应报请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当委托人不同意停工整改、
或承包人拒不停工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
准;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
收意见: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中有关工程变更部分的工程数量,并报委托人: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保修阶段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
(*)制订保修阶段工作计划;
(*).定期检查项目使用和运行情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
进行修复;
(*)审核质量缺陷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进行验收
(*).审核签署修复费用,并报委托人批准支付
(*).整理保修阶段的各项资料。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监造等其他阶段
各阶段相关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在附录*中约定。
第*条****依据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依据包括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监理合同及委托人与第*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监造等其他阶段服务依据
*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监造等其他阶段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条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施工测量复核、简易的质量实测
实量所需的仪器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
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
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且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天
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的监理人员:
(*).严重过失行为的: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涉嫌犯罪的;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第*条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监理合同履
行职责。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
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
要的证明资料。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的变
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
在发出指令后的**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
包人予以调换。
第*条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第*条文件资料
在监理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第*条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免费使用附录*中由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
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监理合同终止时将这些设
备、设施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
限。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第**条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约定,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
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第**条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供监理人免费使用。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
履行监理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
件。
第**条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后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天书
面通知监理人。
第**条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
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当委托人对承包人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或工程实
体质量的检测成果有疑问时,应直接委托或授权监理人代为委托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经检测确认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委托人支付:经检测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在承包人的
工程款中扣付。
第**条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第**条支付
委托人应按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违约责任
第**条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
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监理人仅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
商确定。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违反监理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出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条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
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酬金的计取与支付
第**条酬金计取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建设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规[****]*号)的规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的
工程****酬金和勘察、设计、保修等各阶段的相关服务酬金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阶段****酬金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
费方式计算酬金;
(*).房屋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公用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施工阶段****酬金
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酬金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酬金*般按相关服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
工日费用标准》计算酬金。
(*).对于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当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委托同*监理人时,*般按施工
阶段****酬金的*%进行报价。
第**条酬金支付
**.*施工阶段****酬金支付
施工阶段****酬金支付包括:预付款支付,期中月度支付和余额支付*种。
(*).预付款支付: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委托人应支付施工阶段****酬金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详细支付比例与金额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期中月度支付:期中月度支付每月*次,具体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余额支付:当月进度款支付至施工阶段****酬金总额的**%时,委托人可暂停支付,
但所剩余额须于工程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天内子以全部支付。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支付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支付可采取按月份支付或按季度支付的形式,具体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监造等其他阶段服务酬金支付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监造等其他阶段的服务酬金统*采用按月度支付的方式,委托人应在每
月的**日前支付监理人上*月度的服务酬金
第**条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
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条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第**条支付酬金
委托人应按监理合同第*部分《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酬金。支付
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第**条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
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条约
定办理。
*、监理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并报送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后生效。
第**条变更
**.*任何*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致后可进行变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委托人
应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使监理人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
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合同期限应为附加工作。
**.*监理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监理合同全部或部分中止,使得监
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
应为附加工作。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天
**.*监理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
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监理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如工程规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并经当地政府发展
改革部门批准调整原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幅度≥±*%,施工阶段****酬金应作
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当地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方批准调
整原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施工阶段****酬金不作任何调整。
第**条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具备时,监理合同即告终止
(*)监理人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第**条暂停履行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致可以解除监理合同外,当*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方可以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暂停履行监理合同直至解除监理合同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
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致,可以解除监理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
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监理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
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监理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监理合同仍然有效。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以书面
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
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委托人通知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且停时间超过***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监理合同约定
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通知暂停全部工作且暂停时间超过***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监理
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监理合
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款约定的责任。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限期
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天内发
出解除监理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监理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
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款约定的责任。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监理合同约定应付
的款项,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
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
作后**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台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监理
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监理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款约定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致使监理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方,可暂停或
解除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解除后,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争议解决
第**条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第**条调解
**
如果双方不能在**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监理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
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第**条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其他
第**条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第**条抽样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在工程现场设立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才能设立的工程
质量检测试验室对工程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或要求监理人委托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
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委托人额外
按实支付。
第**条咨询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开展需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施工图审查资质才能
执业的各项工作,或要求监理人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招标代理资
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各项工
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
额外按实支付;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额外按实支付
第**条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
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第**条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第**条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
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条通知
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第**条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
果监理人在监理合同履行期间及监理合同终止后*年内出版涉及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
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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